本招标项目 广州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RTC烟气净化单元EPC总承包项目脱硫除尘系统(招标编号:NWZ251020-5509-09911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脱硫除尘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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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RTC烟气净化单元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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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脱硫烟气除雾装置湿式脱硫除尘 SO2+粉尘 480000m3/h 烟尘排放浓度<5mg/Nm3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套采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脱硫除尘技术且催化裂化/催化裂解再生烟气量不低于 5500Nm3/min 的烟气脱硫除尘系统设计及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均需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设备名称、规模型号、关键技术参数、技术协议、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签署和盖章页等。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 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提供相应证明:对于脱硫除尘系统签署的环保验收证明不低于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发改委能源[2014]2093号):二氧化硫含量小于等于35mg/m3;粉尘含量小于等于 10mg/m3。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采购合同模版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6年11月20货到施工现场)、付款方式、质保期等提出偏差否决投标。(2)投标人原则上按照分供应商名单选择供应商;投标人如选用或等同分包商应当在开标前澄清,以澄清后正式发布的澄清内容为准。若招标方、业主方无要求的,可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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