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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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徽省长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宣城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4〕3号 | 2024.1.12 |
2 | 关于安徽芯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片算力芯片散热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宣环评 〔2024〕4号 | 2024.1.18 |
3 | 关于广德鑫磊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双层线路板、40万平米多层线路板、10万平米HDI、SMT表面贴装及IC封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宣环评 〔2024〕5号 | 2024.1.18 |
4 | 关于广德县兰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宣环评 〔2024〕6号 | 2024.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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