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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2022-06-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四路西段1699号

建设单位

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康安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09年8月,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华纳国际(铜陵)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档电子铜箔项目(环评函〔2009〕118号)。2011年12月,该项目通过了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建函〔2011〕1326号)。2016年11月19日,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原华纳国际(铜陵)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1月和2018年10月,原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和经开区安环局分别同意华纳国际(铜陵)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有关项目的环境保护建设和责任单位更为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项目位于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和生产线,主要对现有的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工艺,以提高设备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使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产能由9000吨/年提高至1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7472.3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现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共设8套碱喷淋装置,溶铜罐全密闭设置,溶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采用管道收集,电沉积、防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采用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经8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相应的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8)排放。天然气锅炉改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硫酸雾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和表6基准排气量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需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禁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严格落实车间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实施干湿区分离。废水收集管线采取可视化、明管化设置,并标明废水种类和流向。废防氧化液排入厂区含铬废水处理系统,经还原+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工艺处理;含铜废水经反渗透处理,淡水用于制备纯水,浓水与车间冲洗废水、碱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系统排水、分析化验室废水一并排入厂区综合集水池,经混凝+二级沉淀+气浮工艺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含铬废水需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生产设施排放口排放限值标准。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含铜污泥、含铜槽渣、废机油、废滤芯、废铬酸桶、含铬污泥、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区域、生产区域、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酸碱罐区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定期对防渗层进行维护。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和事故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加强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和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根据《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要求,由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负责经开区环保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办理部门

开发区安环局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2-2819706

电子邮箱

tljkqahj@163.com

附件:铜陵市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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