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修水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修水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修水县润宁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修水工业园太阳升园区园区西南角(东经114°40′57″,北纬29°9′10″),本项目北面为荣耀包装,南面为空地,西面为滨河路,东面为黎明南路。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新建5000t/d污水处理厂一座,一级A排放标准,占地面积25.94亩,污水处理工艺为收集调节池+芬顿氧化(应急)+重金属捕捉池(应急)+混凝沉淀池+调节池A/B+深度水解池+A/O池+二沉池+高密沉淀池+活性炭吸附罐(应急)+接触消毒池。
投资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估算为约48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定员16人;年生产天数36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恶臭污染主要将污水处理系统中的各个构筑物密闭起来,通过管道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要求在各主要产臭设施及厂界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物淤积腐败产生臭气,污泥经脱水后尽快运出场外处理,以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药剂配制用水、叠螺脱水机冲洗水、生物除臭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中。
加强对区域内排污单位的监管,严格要求各企业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前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涉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必须在生产车间处理达标,不得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严格限制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达标经管道排入修河。
同时在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网络连接,使污水厂的运营处在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化学品废包装物、旧设备及零件以及生活垃圾。项目的格栅渣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旧设备及零件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化学品废包装物先收集于专门的危废桶暂存,再由有单位的资质处理。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由于目前项目尚未开工,无法进行污泥浸出毒性实验。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调试时先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污泥,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鉴别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根据最不利影响原则,本评价将该部分污泥暂定为危险废物,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剩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工程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
(5)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针对主要污染源各池底部及池壁防渗,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地面硬化、防渗,设置排水沟等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修水工业园太阳升片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修水县太阳升工业园区西南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产生的恶臭、废水、噪声等全部经过治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对改善修河地表水环境影响是积极、有利的,得到公众的支持。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修水工业园太阳升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1EtkeF4Ds9gTcuKRdBI7w 提取码:1234
(2)纸质报告书
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
建设单位名称:修水县润宁水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修水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
联系人: 黄瑜 电话:15079292868
评价单位: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世茂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8779270370
五、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居民。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公示附件或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参意见表或向我公司索取,生态环境部下载网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通过下载调查表格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公司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我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映到项目技术改造中,并归档备查。
公示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修水县润宁水业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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