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汕尾电厂4号炉燃烧器升级改造(E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尾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人名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汕尾电厂4号炉燃烧器升级改造(EP)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420N2312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电厂4号炉燃烧器升级改造(EP)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项目,包括了燃烧器的方案设计、燃烧器整体更换(供货),风系统的改进,设备安装指导等技术服务、试验和调试等项目。投标方提供1套技术改造方案设计。包括所有工程设计,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低NOx燃烧器改造涉及到的设备安装指导、调试。这些设备和系统应包括需要的管道、挡板、电缆盘柜、电缆架、接线柜、阀门、附件、构件和其他材料等,以满足本技术规范的需求。本项目包括工程设计、供货、安装技术指导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供货时间:2025年3月10日。4号炉计划检修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暂定),现场安装工期为计划60天。机组启动后60天内完成燃烧器调整试验。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A)资质。
3.投标人2018年至今至少有国内燃煤锅炉600MW及以上机组3个锅炉整体成台设计、供货业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4年06月03日;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登陆国e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按要求办妥注册手续。注:有关国e平台操作疑问咨询请联系国e平台客服/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联系方式详见国e平台网站)。
(2)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并自查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将填报后的公告附件内容发送电子邮件通知招标代理(GYZB16F@126.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或标段的完整名称”;投标人所填报的联系方式必须确保始终有效及联系畅通,所填报的电子邮箱必须确保每天工作时间内至少查看1次。
(3)登录国e平台完成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3日9:00起,至2024年06月10日16:30止,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步骤: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生成订单;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③下载电子发票(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2、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以下情况属于招标失败。
(1)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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