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自然资公告〔2024〕90号
现有申请人 廖斌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廖继茂
不动产坐落: 茂名市电白县羊角镇东风路64号
不动产权证号: 粤房字第0245857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电府国用字(90)第0008711号
继承人:廖斌
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668-2796859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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