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象山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建设,全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吸引集聚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象山创业创新,现将2024年宁波市象山县半岛菁英项目引进公告如下,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来象共谋发展、共赢蔚蓝!
一、申报遴选批次安排
2024年度半岛菁英项目全年受理申报,分2批次集中遴选,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一批集中遴选,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项目纳入第二批集中遴选。
二、引进对象及重点
2024年半岛菁英项目将按照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储备项目实施,面向海内外择优引进支持才能兼备、余生有幸八条目标产业链(即功能材料、绿色能源、船舶建造、临港装备、现代渔业、海洋生物、滨海旅游、海洋信息和相关配套产业领域),以及其他有利于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
三、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创业团队项目
分高端创业团队项目和资本引才创业团队项目。
1.高端创业团队项目。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象山产业水平,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团队组成结构合理,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或销售、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人。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第一批截至2024年6月15日满3年;第二批截至2024年9月30日满3年,下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来象山不超过3年(第一批2021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21年9月30日以后,下同)或计划在象山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3)科技创新领域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下同),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4)科技创新领域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城市经济领域项目要求技术较为领先,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
2.资本引才创业团队项目。鼓励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团队,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来象山发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团队组成结构合理,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或销售、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人。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来象山不超过3年且已在象山创办企业(第一批截至2024年6月15日、第二批截至2024年9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
(3)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带头人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300万元(除象山县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含资本公积)。
(4)科技创新领域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城市经济领域项目要求技术较为领先,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
(二)创新团队项目
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象山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的创新团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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