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 2024年头道桥等5站更换
道岔轨件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项目编号: 202 4BWHGW007)
1.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 2024年1月19日呼 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 《关于集团公司 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一批勘察设计计划》(呼铁计函 ﹝ 2024 ﹞ 6号)文件,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2024年大修(费用性支出),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项目名称: 头道桥等 5站更换道岔轨件。
2.1.2实施地点:包兰线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头道桥等 5 站更换道岔轨件 | 包兰线头道桥站、杭锦旗站、碱柜站、乌海北站、碱柜站 | 组 | 13 |
|
以及施工设计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2.3工程投资估算: 计划 投资 费用 31.2 万元 (含税),含安全生产费, 增值税税率 9%。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5质量目标
2.5.1按照《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6.4.2条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合格率100%。经验收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单位不整改的,执行以下规定
( 1)施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检查发现作业整体质量严重不达标,立即停工,每次扣3000元。再次开工后,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检查发现作业整体质量严重不达标,立即解除合同。
( 2)线路几何尺寸不符合大修验收标准,每处扣100元。
( 3)连接零件不齐全,扣件及接头螺栓扭力不足,胶垫歪斜,每处扣100元。
( 4)线路外观不整齐,有散落石碴,每公里扣2000元。
( 5)旧轨料未按规定回收,运至指定地点,未达到要求,旧轨料每处扣1000元。
( 6)轨距变化率不得大于1‰,符合作业验收标准,导曲线内股不得高于外股;轨向要求直线日视直顺,符合作业验收标准;导曲线支距符合作业验收标准;连接曲线用10m弦量,连续正矢差不得超过2mm;更换道岔时下挖深度不得小于300mm。
2.5.2施工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工电检测所大修设计室施工图进行施工。
2.5.3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符合标准。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以下规定:
( 1)安排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参与作业的,立即停工,直至安排符合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并按人数算,每人扣500元。
( 2)凡发生超范围作业,提前上道、滞后下道,不听从指挥劝说无效的等违章作业,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立即下整改通知书,每次扣3000元。
( 3)凡发生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严重违章事件,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立即停工,直至整改完毕后再开工,每次扣5000元。
( 4)凡发生设备责任故障,每件扣1万元。
( 5)凡发生行车责任事故,一般D类每件扣5万元,一般C类每件扣10万元。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既有线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能够提供近三年(2021至今)铁路营业线相关工程施工业绩(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6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转包。
3.7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
3.8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10报名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11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等不良行为。
4.施工要求
4.1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 12:00 起至 2024 年 3 月 2 5 日 12:00 止 发送申请文件 正本扫描件 (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 6 条)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 whgwdclk@qq.com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 QQ 邮箱), 要求申请单位 于 7 日内 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 205 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6.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申请函
6.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6.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6.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6.5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6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7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6.8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6.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10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11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6.12 既有线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6.13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6.14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15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7.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7.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7.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名人的公章。
7.5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7.6电子版为申请文件正本扫描件。
8. 确定成交候选人。
8.1 本项目需满足 资质 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方可开标。若不满足,需进行二次挂网招标。若二次挂网招标仍不满足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需向集团公司备案说明,备案后组织开标。
8.2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8.3 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 1 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个工作日)。
10.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1.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2.采购单位及内部监管部门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邮编: 016000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 0473-2229485
内部监管部门: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 0473-2228915
附件: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4年3月23日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乌海工务段 2024年头道桥等5站更换道岔轨件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 202 4BWHGW007 )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作业、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5.我单位郑重承诺申请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任何失效虚假内容行为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查询方式清单
1. 营业执照查询: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2.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 )
3. 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
4.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登录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
5.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
6.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黑名单 :登录国家铁路局网站( http://www.nr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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