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唐包线张集段变电所无人化
设施改造工程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JG-JL-2022-14 )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唐包线张集段、包西线等13个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2〕171号)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大修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资金,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唐包线张集段变电所无人化改造
2.项目简况:唐包线张集段友谊水库、庙梁、平地泉牵引变电所及古营盘分区兼开闭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3.建设地点:友谊水库、庙梁、平地泉牵引变电所及古营盘分区兼开闭所。
4.建设规模:
(1)对友谊水库、庙梁、平地泉牵引变电所及古营盘分区兼开闭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2)牵变所、分区兼开闭所内配置辅助监控子系统,包括视频巡检及监控、红外测温、环境监控、安全防范及门禁、火灾报警等,并在纳入呼和供电段和调度指挥中心普速辅助监控系统主站,增设辅助监控系统复示终端1套;
(3)友谊水库、庙梁、平地泉变电所及古营盘分区兼开闭所改造110KV三级电动隔离开关12台,27.5KV单级电动隔离开关18台,27.5KV双级电动隔离开关3台,10KV单级电动隔离开关4台;增加辅助监控系统4套。
(4)牵引变电所至主站传输通道经不同车站的传输设备与数据网承载,增加光纤传输分插复用器8套,ODF模块17套,交换机1套,机柜1套,调整既有网管1顶,传输设备割接业务8站等;乌兰察布变电检修车间增设辅助监控复示终端1套及配套传输设备;
(5)牵变所围墙砌筑修复、增加刺丝滚笼、窗户加装防护网、更换大门等。
5.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手动隔离开关改为电动隔离开关。110KV三级电动隔离开关12台,27.5KV单级电动隔离开关18台,27.5KV双级电动隔离开关3台,10KV单级电动隔离开关4台;
(2)增设辅助监控系统(变电所)。室外高清摄像机球机53台、室外高清摄像机枪机12台、室内高清摄像机球机42台、室内高清微距摄像机78台、全景摄像机6台;
(3)红外测温子系统。红外测温摄像机33台;
(4)环境监控子系统。温湿度传感器6套、水浸探测器6台、环境气象站3套;
(5)安全防范及门禁子系统。激光对射15对、红外双鉴15台、玻璃破碎探测器18只、门禁15套、监控摄像机18台、扬声器3台;
(6)火灾报警。感烟探测器36个、感温探测器36个;
(7)动力照明及控制子系统。灯光控制器45台、空调控制器6台、风机控制器3台、水泵控制器3台、水泵3台;
(8)牵引所综合监控后台。监控系统屏6面、综合应用服务器3台、视频服务器3台、动力环境测控装置3台、防火墙3台、网络交换机3台、远动通信单元3台等;
(9)增设辅助监控系统(分区兼开闭所)。室外高清摄像机球机5台、室外高清摄像机枪机4台、室内高清摄像机球机13台、室内高清微距摄像机20台、全景摄像机1台;
(10)红外测温子系统。红外测温摄像机5台;
(11)环境监控子系统。温湿度传感器2套、水浸探测器2台、环境气象站3套;
(12)安全防范及门禁子系统。激光对射5对、红外双鉴5台、玻璃破碎探测器4只、门禁5套、监控摄像机6台、扬声器1台;
(13)火灾报警。感烟探测器10个、感温探测器10个;
(14)动力照明及控制子系统。灯光控制器15台、空调控制器2台、风机控制器1台、水泵控制器1台、水泵1台;
(15)牵引所综合监控后台。监控系统屏1面、综合应用服务器1台、视频服务器1台、动力环境测控装置1台、防火墙1台、网络交换机1台、远动通信单元1台等;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批为准。
三、监理费用:12.4518万元。
四、计划工期:总工期2个月。
五、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
六、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七、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业绩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7月14日9:00前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或与招标人直接递交纸质报名表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2年7月15日17:30前向招标人(呼和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地投标人员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九、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
13.监理大纲。
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15.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十、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十一、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1.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2.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3.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4.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十二、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联 系 人:杨文忠
电 话:0471-2246273/13171027650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纪委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话:44663
邮编:010070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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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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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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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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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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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浩特供电段******工程择优选择施工监理项目(公告编号:HGDJG-JL-2022-14),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监理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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