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 设计产能为年产 28.2 万吨电解铝和 2 台 300MW 热电联产机组,本次招标 是对电解分厂铸造车间混合炉进行技术改造
2.3 项目简介: 内蒙古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分厂铸造车间配套有 3 台 20 吨/小时和 1 台 32 吨/小时铝锭铸造机, 4 台电加热混合炉。
混合炉保温效果差、炉池耐火砖易腐蚀出现坑洞、炉壁变薄, 炉壁温度上升易发生漏炉事 件, 无法满足正常的保温效果。混合炉属于电加热设备, 且其功率较大、能耗相对较高, 已经 不符合地方政府“能耗双控”要求;高附加值产品( A356 合金铝锭)的生产对生产工艺及设 备要求相对较高。因此,目前的混合炉无法满足生产要求。
2.5 计划工期: 开工后 5 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因政治保电、疫情等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停 工的不包括在内)。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电解分厂 1 台混合炉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目前铸 造车间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设备情况等进行实地勘测, 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改造, 如下(详 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负责对铸造车间现有的 1 台电加热固定式混合炉进行升级改造。
( 1 )负责对铸造车间现有的 1 台电加热固定式混合炉进行升级改造,改造为 1 台采用天 然气加热的熔炼炉,容量不小于 40 吨。改造后具有保温效果好(工作温度不低于 1050℃)、 升温速度快(≥ 30℃/h)、金属损耗低、熔硅效率高、产品品质高(产品合格率不得低于 95%), 可实现自动化烘炉、点火程序控制且烘炉时间短、可实现便于加料等特点, 炉门具备压紧机构,防止热量散失或降低保温效果。新炉要保证降低生产过程铝锭夹渣、成分偏析等缺陷, 提高产 品质量, 满足生产 A356 合金产品需求,燃气加热系统具有自动报警装置。
(2)新改造混合炉增加磁力搅拌和自动除气除渣功能,增加炉组配套的环保收尘系统并 与原有除尘管网对接。增加收尘系统管路阀门采用电动调节阀,必须具备便于操作的功能。
( 3) 并增加铝液缓冲箱(炉),缓冲箱(炉) 应具有过滤铝渣、升温等功能; 增加生产前 配料所需的称重装置。混合炉及缓冲箱(炉)内衬所选用材料必须为不污染铝液材质。
( 4 )混合炉各铝水出口设计满足“铝七条”要求的安全可靠便于操作的机械锁紧装置、 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配置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 液位传感器要与流槽的快速切断阀 和紧急排放口实现连锁, 快速切断阀闸板必须具有高强度、抗冲刷、耐冲击、耐热震、表面光 滑不脱层不污染铝液等性质。
2.负责对铸造车间现有 2 条铸造线增加铸模及分配器预热装置。 铸模预热装置采用天然 气火焰加热,布置在铸机头部。预热装置连续工作, 保证将铸模残留的水分在进入浇铸区之前 清除。分配器预热器采用天然气火焰加热, 紧挨铝液流槽的入口,满足连续运行的要求。 预热 后的铸模及铝液分配器表面温度不低于 30℃,且表面温度需均匀。
3.负责对升级改造后多余设备的拆除,拆除后设备按堆放至甲方规定区域。
4.负责对混合炉施工区域内地面硬化、安全标示等工作。地面硬化必须符合后述技术要 求,区域内相关安全标示必须符合国标和行标要求。
5.施工结束后根据招标方时间安排投标方需指派生产专业人员对招标方提供生产高附加 值产品(A356)技术指导,直至招标方生产出合格产品,指派技术人员必须为从事生产 A356 工艺 3 年以上人员, 应具有较好的技术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技术指导时间不得低于 6 个月 (技 术指导期间人员产生相关费用均有承包方负责),确保招标方熟练掌握生产工艺。
服务范围包括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 调试、试验、培训、服务,项目改造后 必须符合最新安全、环保要求。
2.7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冶金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时需提供近 3 年(2019 年至今)具有炉窑施工业绩 1 份(合同复印 件证明材料或提供合同封面页、金额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 8 时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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