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100-04-05-48268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 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 (标段1~标段2)(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2027年 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 (标段1)(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辖区范围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设备维护,是指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含单点和SCATS)中交通流量检测部分、控制主机部分、通信部分(线路和设备)、交通信号灯,以及它们配套的杆件、管井、管线、电源、机房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抢修以及更改控制方案、更换特征软件、更换芯片等;2.专项维护任务,是指发包人根据不可预见的需要下达的维护任务,包括对路口交通控制有关的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新、合理化改善等特定任务。本项目单合同额均在2500万元以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范围。 | ||
招标内容 | 1.设备维护,是指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含单点和SCATS)中交通流量检测部分、控制主机部分、通信部分(线路和设备)、交通信号灯,以及它们配套的杆件、管井、管线、电源、机房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抢修以及更改控制方案、更换特征软件、更换芯片等;2.专项维护任务,是指发包人根据不可预见的需要下达的维护任务,包括对路口交通控制有关的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新、合理化改善等特定任务。本项目单合同额均在2500万元以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范围。 | ||
工期(交货期) | 维护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且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4个月或当项目实际发生的总费用累计达到本项目总限价时(以先到为准),本合同终止。(标段1~标段2均适用)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11.58776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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