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有限公司5#动汽机及公用系统增上OTS仿真项目5#动力中心汽机OTS仿真培训系统开发服务(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炼化5#动汽机及公用系统增上OTS仿真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以《技术改造项目立项申请书》(立项编号:2024YX0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镇海炼化有限公司5#动汽机及公用系统增上OTS仿真项目5#动力中心汽机OTS仿真培训系统开发服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炼化公司生产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9.8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镇海炼化有限公司5#动汽机及公用系统增上OTS仿真项目5#动力中心汽机的工艺生产装置(系统)定制开发传统模拟仿真培训系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仿真培训系统的搭建、软件提供、使用培训、运行维护、现场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随文资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热电装置仿真培训系统开发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要求为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持有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或信息技术工程师等同类上岗资格证书或信息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有热电装置仿真培训系统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有热电装置仿真培训系统开发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20日 10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 10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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