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240万吨年催化裂解(RTC)联合装置(除烟气净化单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以《关于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催化裂解联合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240万吨年催化裂解(RTC)联合装置(除烟气净化单元)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厂区范围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37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3742.03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催化裂解(RTC)装置(除烟气净化单元)工程【包括:240万吨/年催化裂解(RTC)装置(最大设计压力7.5MPa,最高介质温度>600℃,含变电所,最高电压等级为110kV)、130万吨/年气分装置、双脱装置、35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等】的施工 。
2.6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大件设备吊装工程;
(2)大件设备吊装占车位地基处理工程;
(3)桩基工程;
(4)固废(一般工业废弃物)、危废(废液)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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