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7月25日对外发布。《措施》提出,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当天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在现行政策体系基础上,《措施》大幅度扩大支持范围、大幅度优化组织方式、大幅度提升补贴标准,明确了多领域多方面的加力支持政策。
扩大支持范围。设备更新方面,在原有的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7个领域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
优化组织方式。充分考虑不同领域、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降低资金申报的门槛,有效支持单体规模小但是点多、量大、面广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同时,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提升补贴标准。比如,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在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中央财政给予设备更新贷款的贴息比例,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此外,对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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